达尔文也思考过类似问题,并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的由来及其性选择》(《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一书中,给出一个说法:这是因为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的存在,使得两性中的一方(通常是生殖细胞过剩的雄性)为争夺交配机会而竞争,致使有助于竞争的“漂亮”性状得到巩固和发展。

简单来说,因为雌性喜欢漂亮的、闪光的、鲜艳的羽毛,喜欢“甜言蜜语”、“花言巧语”,喜欢动感的的舞蹈、富有节律的舞姿,所以那些拥有对应性状的雄孔雀、雄画眉鸟、公鹿便有了更多繁殖机会,自然也就有了进化优势,就会有更多携带它基因的后代会更多(即适合度收益增强)。

因此可以说,审美基本上是由女性引领的。

然而,变美以及维持美,都是很昂贵的。孔雀的长尾巴(实际是尾上覆羽)固然漂亮,但对于在林间飞行穿梭、躲避捕食者来说,是一个大大的累赘。北美驯鹿的大鹿角在繁殖季过后就要脱落,等到第二年春天再快速长出来,这是一种平衡效用与消耗的进化策略。显然,如果不能增加自己的性吸引力,头顶着大而碍事的鹿角是很“愚蠢”的,它们容易勾连在树枝上,还可能与同类的鹿角撕扯在一起,不及时分开的话二者都会饿死。

对一只雌鸟来说,通过检查雄鸟所持有的昂贵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然后严格履行进化内置的择偶偏好(mate preference),就能筛选出实力雄厚者,以免白白浪费了自己宝贵的生殖资源[1,2]。这是鸟类界的通行规则,只不过不同种类的雌鸟在选择“男朋友”的时候有着不同的喜好。

对鸟类来说,学唱歌是一件难事。因为这对鸟类大脑有结构和功能上的要求,会消耗额外的能量,而且还占用了本该用来觅食的时间,并因此增加暴露于捕食者的风险[1]。要知道,人类打鸟的一个入门级经验就是按“声”索鸟。但有意思的是,雌鸟可以通过听歌,来判定雄鸟是否携带了优良基因,诸如可以保护领土、更好照料后代等。

具体说来,鸣禽大脑中与歌曲相关的部位是前脑区,它的发育和完善主要在雏鸟期。因此,如果这一时期前脑区受到物理伤害或者营养供应不足,那么成年后便会在“歌唱能力”上出现缺损。所以,想知道一只雄鸟的童年过得好不好,听听它的歌声就知道了:

那些幼年时期食物供应丰盛的雄鸟,在成年后鸣叫更频繁,叫声也比那些幼年期饥饿过的雄鸟更复杂,它们的后代数量也多于后者。亦即,雌鸟更青睐于幼年期“幸福”的雄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