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增基药被废除,各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增补
多省增基药被废除,各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增补
昨天至今,山东、内蒙古、重庆、河南相继发出通知,其中,重庆明确要求,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版目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要求,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各地原则上不应再有增补药品。原《国家基本药物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2013年版)自2018年11月1日起自动废止。
山东则规定,自11月1日起,未纳入685国基目录的原“山东省增补药物”,不再保留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药物属性” 。
天津市则在《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情况,完善全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机制。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天津市原则上不再制定增补目录。
非基药全力抢滩登陆采购目录市场
一向对基药比较青睐的山东,一方面要求强化国基685的配备,一方面则悄然转向,要求在省平台取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非基本药物的品种限制,各地可在全面配备基药基础上,自行选择以市、县(市、区)或医联体、医共体为单位统一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目录。
笔者不得不说,山东,真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地方,以基药为托底,各单位再结合实际制定采购目录,虽然不是基药,可对相关药企来说,抓住机遇抢占医院、医联体的目录市场,也是难得的机遇。率先开展国家基药采购工作。通知要求,将根据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实行信息动态调整,省平台应对国家基药进行标注,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医生优先使用。
685基药,面临尴尬的三道关
根据685有关政策,在基本药物和基本医保联动方面,医保部门将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优先纳入,并不具备强制性,进了基药,还不一定进医保,失去了强制性,优秀纳入怎么纳?
目前,许多地方均要求各地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基本药物。但合理优先选择采购的标准在哪里?仅仅作为处方点评是不够的,之前基本药物是要求基层必须100%采购,现在则是再次强调“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到多少是强化?失去了强制性,优秀选择采购怎么采?
685进入基药,难免的会正面考虑药品招标的问题。以河南为例,要求2018版目录品种在省平台有挂网限价的,医疗机构不得超过限价采购,在省平台无挂网限价的,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议价采购。哎,说好的量呢?进了基药,不谈量,本来没有限价的,这次还要议价采购。用医药政策分析专家栋哥的话说,520“唯低价中标”依旧历历在目,导致中标后无供货、无执行的惨淡结局。685又出现了“92个独家基药”,令基药出台说明中的“能够保障供应、可以公平获得”的字眼显得有些突兀。“独家基药”可以减少降价幅度吗?估计很难!基药目录招标将是圈定原研药、专利药、独家药、临床常用药的一次价格洗礼,在价格战场上,关上一扇门、再关上一扇窗,没有最低、只有更低!